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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工业大学关于实行领导听课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2-10-10 10:57:46 供稿单位:质量监督科

各相关单位:

为了加强“三位一体”教育教学集成体系内涵建设,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全面、客观地了解和掌握学校的教学动态,努力形成“听、评、议、改”一体化高效教学管理闭环,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各单位要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关于实行领导听课制度暂行办法》要求,将领导听课制度不折不扣地认真贯彻落实好。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必须听课的处级单位名单及听课方式

1、必须听课的处级单位名单: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研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处、总务部、国有资产管理处、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中心、国际事务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宣城校区管委会、各学院。

2、请上述相关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根据文件规定及相关要求,及时安排听课。听课方式以随机、随堂为主,可组织重点听课、联合听课。本学期增加线上看课堂教学的直播视频,操作视频件附件4(在线听课演示),听课评价表也可在线填写和导出。

二、听课要求

1.学校领导带头坚持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2.处级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其中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团委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学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注重思政课和“课程思政”公开课(见附件5)的听课,两者各不少于1次。

3.各学院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听课制度,旨在研讨教学内容,交流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4.处级领导干部每次听课后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并由授课教师签字确认;意见建议须对教师改进教学、学校改进教学管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涉及到教学设施、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学院沟通,相关部门及学院应采取得力措施,迅速解决。

三、材料提交内容及方式

本学期处级领导干部的《合肥工业大学听课记录表》(附件1)及《合肥工业大学听课记录汇总表》(附件2)请于2023年1月4日之前提交送交教学研究与评估处质量监督科(合肥校区行政2号楼310室,电话:0551-62901109),各单位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hongyan@hfut.edu.cn;宣城校区各单位送交宣城校区教务办公室(宣城校区行政楼215室,电话:0563-3831051),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wuzhige@hfut.edu.cn。

四、本科生院将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相关结果将作为各单位年度教学水平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听课数量不足、意见建议不实、单位推动不力、执行效果不佳的单位和个人,本科生院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及时安排听课(教学课程表见附件3),按照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听课任务。

本科生院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