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合工大智能院“科技成果培育专项”的通知

时间:2023-04-20来源:合工大智能院

各有关单位、各科研团队:

为积极响应《合肥市高质量新型研发机构分类支持管理细则》(合科〔2022133号)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智能院”)“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全面推动智能院集聚优秀科技人才,提升协同创新攻关能力,培育高水平应用型科技成果,2023年智能院继续设立“科技成果培育专项”,旨在对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产业化组织实施能力,且科研成果具有明确产业化前景的科研团队给予专项支持。现将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予以发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具有较强研发能力、创新能力和产业化组织能力的科研团队或个人;

2.原则上不超过58周岁(19651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项目研究内容具有产业化培育前景;

4.同一年度每位项目申请人仅限申报1项。已承担智能院科技成果培育及转化项目,但尚未完成验收的,不予申报。

5.鼓励科研团队联合企业共同申报。有合作单位并承诺项目立项公示期结束前将配套经费以委托类项目形式拨付至智能院的,在项目评审中考虑优先支持。

6.为广泛集聚创新资源,加强开放合作,扩大培育范围,提高创新能力,2023年度“科技成果培育专项”继续面向与智能院合作共建的有关高校院所进行项目征集。

二、申报流程

1.网上系统申报。请有意申报的科研团队登录智能院科研系统网站,进入“院级项目”—“项目申报”,选择“2023年度合工大智能院‘科技成果培育专项’项目”栏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方式请见附件3),按要求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申报书(详见附件2)及相关附件材料。项目申报书中各项预期成果指标在批准立项时原则上不予调减。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3420日(星期四)9:002023519日(星期五)1700

注:如申报人在智能院科研系统尚未注册账号,请电话联系智能院科技管理部(0551-62919196)获取账号信息。

2.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团队须在2023519日(星期五)1700前将纸质材料(申请书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送(寄)至智能院科技管理部,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申请书需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

3.审核公示立项。智能院将组织初步审查、专家评审、院长办公会审定及公示无异后,予以批准立项。

三、有关要求

有合作单位承诺提供配套经费的项目,合作单位须与合工大智能院另行签订委托类项目合同,并于项目立项公示期结束前将委托类项目合同首笔经费转入合工大智能院(委托类项目合同首笔拨付经费应不少于承诺配套经费额)。逾期未转账的项目不予立项,空缺名额按照专家评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老师、邹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19196

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合工大智能院科技管理部A323办公室

 

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

2023420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科技成果培育专项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2023年度科技成果培育专项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合工大智能院科研系统登录及项目申报操作手册.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