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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发布地球科学部2023年度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3-10-31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发布2023年度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请各有关单位仔细研读指南和形式审查等条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定位、资助范围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地球科学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科学传播等活动。包括以下3种类型:

1、2024年度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下文简称“会议培训类”项目);

2、依托地球科学领域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或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的面向中、小学生的科学传播和普及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

3、地球科学下属7个分支学科体系化梳理战略研究(下文简称“战略研究类”项目)。这里的7个分支学科分别为地理科学(D01)、地质学(D02)、地球化学(D03)、地球物理学和空间物理学(D04)、大气科学(D05)、海洋科学(D06)和环境地球科学(D07)。

“会议培训类”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不超过6万元/项,本期拟资助不超过5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中国科学家发起并主导的会议或培训活动。“科学传播类”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不超过4万元/项,本期拟资助不超过5项。“战略研究类”项目平均资助强度不超过60万元/项,申请代码为D01-D07等7个学科的一级申请代码,本期每个学科拟资助不超过1项。

“会议培训类”“科学传播类”“战略研究类”项目的研究期限统一填写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学校申报截止日期和材料报送

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填报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学院审核后于2023年11月27日16时前在基金委系统提交,同时将纸质申报书、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各1份交至科技服务大厅,预算审核表和形式审查表的签字扫描版发至邮箱:zhaorui@hfut.edu.cn (邮件主题: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姓名)。

三、其他事项

1、具体要求详见基金委通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90658.htm

2、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学校网站。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自然科学项目)联系电话:62901951(吴老师)、62901115(赵老师)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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