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促进依法治校,学校决定对2000-2014年4月的学校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经
本次清理的党群类规范性文件共44份,其中继续有效的党群类规范性文件共25份,需要修订的党群类规范性文件共8份,宣告废止、失效的党群类规范性文件共11份。(详见附件1)
本次清理的行政类规范性文件共333份,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类规划性文件144份,需要修订的行政类规范性文件85份,宣告废止、失效的行政类规范性文件104份。(详见附件2)
对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除相关部门建议不予公开和仅限特定范围内公开的文件之外,学校予以汇编成册。
对于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在作出修订之前仍执行。各部门应当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后,于2014年底前完成修订工作,修订后的文件重新发文公布。
对于宣告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学校管理工作的依据。
2000年以前的校内规范性文件,除特别必要的文件外,其他文件原则上全部废止,需要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必须进行修订。
今后,学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原则上每三年开展一次。
中共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合肥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