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公布第一届教育系统文明单位的通知(皖教工委〔2015〕44号)
发布日期:2015-10-21  字号:   【打印

各高等学校,省属中专学校: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教育系统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3〕111号)要求,在有关学校申报、立项、建设的基础上,经考核、评选和公示,现批准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31所学校为第一届教育系统文明单位(名单附后)。

希望获得第一届教育系统文明单位称号的学校,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注意总结并推广成功经验,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第一届教育系统文明单位名单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2015年9月29日

 

附件:

第一届教育系统文明单位名单

合肥工业大学  安徽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农业大学

安徽医科大学  安徽理工大学 淮北师范大学 蚌埠医学院 皖南医学院 安庆师范学院 安徽工程大学 安徽建筑大学 安徽科技学院 合肥师范学院 淮南师范学院 黄山学院

铜陵学院    滁州学院 宿州学院  蚌埠学院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合肥铁路工程学校  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 安徽机械工业学校  安徽理工学校   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 安徽化工学校

安徽工程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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