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务司下发的《关于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6]594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2)要求,为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针对我校预算管理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以下简称自查自纠工作),特制定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一、自查自纠工作机构设立
(一)设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樑
常务副组长:闫平 陆林
成 员:祝元法 秦广龙 刘颖 秦家文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审阅、批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领导督促各部门、相关人员工作进展情况,审议、批复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
(二)设立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部财务稽查办公室(二号行政办公楼105、106室)。
自查自纠办公室邮箱:cwjcysl@hfut.edu.cn
cwsxm@hfut.edu.cn
联系人:李永慎 田丰 联系电话:62901203
办公室职责: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检查监督自查自纠工作进展,解答问题。归集整理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按时上报教育部。
二、自查自纠工作内容
本次自查自纠工作内容涉及预算单位内部财务、资产、产业、采购、内控、审计、纪检等方面的工作,依据《财政部关于全面严肃财经纪律严格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16]126号,见附件2)提出的四大类二十七项工作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工作。
(一)严格预算编制
1.推进全口径综合预算管理
2.切实优化预算支出结构
3.严格三年规划约束
4.规范预算编制和实施主体
5.规范编制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6.大力推进预算项目库建设
7.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8.强化资产配置预算管理
(二)严肃预算执行
9.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
10.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
12.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
13.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1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15.严格公务卡强制结算
16.规范银行账户管理
17.加强决算工作
18.主动做好预决算公开
(三)加强单位内部财务管理
19.严格单位内部往来款项管理
20.严格资产管理
21.严格规范会计核算
22.严格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四)强化内控和监管
23.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24.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内部监督检查
25.更大发挥专员办监管作用
26.完善监控工作互动机制
27.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相关各职能部门负责逐条逐项深入自查,在前期财务检查、校长离任审计、资产清查基础上,对存在问题前期已经完成整改的,详细说明整改情况,尚未完成整改或本次自查新发现问题的,及时彻底整改。
三、自查自纠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时间安排
1、10月24日前,各业务组负责开展相应自查自纠工作,并于10月24日前将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电子版发送邮件至自查自纠办公室。
2.10月28日前,学校领导小组组织抽查、复核,完成学校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并上报教育部财务司。
(二)工作要求
1、各业务组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2、各业务组主要领导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对职责范围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对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出,将严厉问责;
4、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彻底的、弄虚作假、销毁证据的单位,学校将严肃处理。对严重违法乱纪的责任人,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校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