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合肥工业大学关于实行会计委派制的规定》已经2016年12月13日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合肥工业大学关于实行会计委派制的规定》
合肥工业大学
2016年12月15日
附件:合肥工业大学关于实行会计委派制的规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