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合肥校区2017-2018学年本科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8-11-27  字号:   【打印

各学院:

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合肥工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合肥工业大学“先进班级”评选办法》《合肥工业大学“先进寝室”评选办法》《合肥工业大学“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有关规定,经过自下而上的民主评议和严格审核,金属材料工程15-2班等42个班级荣获“先进班级”,屯溪路校区3号楼620等199个寝室荣获“先进寝室”;张逸冰等177名同学荣获“优秀三好学生”,陈俭兰等1751名同学荣获“三好学生”,杜孟飞等346名同学荣获“优秀学生干部”;黄婷等962名同学荣获“一等奖学金”,李金蒙等1350名同学荣获“二等奖学金”,赵伟言等2581名同学荣获“三等奖学金”,方玉玲等515名同学荣获“学习进步奖”,黄静等314名同学荣获“科技活动奖”,阮海涛等419名同学荣获“社会活动奖”,田士猛等212名同学荣获“文艺活动奖”,李智等209名同学荣获“体育活动奖”。

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和激发广大同学志存高远、励志勤学、全面发展,经研究,学校决定对以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希望受表彰的同学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升综合素质,勇于担当新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书写人生华章。

 

附件1:合肥校区2017-2018学年本科学生先进集体表彰名单.xls

附件2:合肥校区2017-2018学年本科学生先进个人表彰名单.xls

  

 

  

合肥工业大学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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