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第三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20-11-04  字号:   【打印


2020年7月24日上午,校2020年第三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在办公楼(一)二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梁校长主持,校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出席了会议。会议应到委员26人,李建东、丁立健、汪萌、洪进委员因事请假,实到委员22人,符合会议法定人数要求,会议有效。学位管理处工作人员列席了会议。

    一、修订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文件

学位管理处处长刘健合肥工业大学学术型研究生授予硕士学位工作办法》(合工大政发〔2017〕9号)、《合肥工业大学授予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办法》(合工大政发〔2017〕10号)、《合肥工业大学授予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办法》(合工大政发〔2012〕110号)、《合肥工业大学授予博士学位工作办法》(合工大政发〔2017〕11号)、《合肥工业大学授予博士学位工作办法》(合工大政发〔2013〕150号)等研究生学位授予文件需要修订的条款和原因,进行了汇报。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梁校长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与会全体委员经举手表决,一致同意相关条款的修订。

二、关于陈广同学的情况说明

刘健汇报了陈广同学的基本情况,校长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电子科学与应用物理学院解光军院长进行了补充说明。与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维持2020年6月10日第一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的决定,授予陈广同学学士学位。

    三、审议并撤销硕士学位

刘健汇报了王泽鹏同学的基本情况,校长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鉴于王泽鹏同学存在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依据《合肥工业大学学术型研究生授予硕士学位工作办法》(合工大政发〔2017〕9号)第九条(第三点)的规定,与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撤销王泽鹏同学硕士学位。

四、审议并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刘健汇报了本次拟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审查依据、程序和结果情况。与会全体委员经质询并无记名投票表决,一致同意:授予刘子文等26人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封学勇等140人全日制学术硕士学位;张磊等86人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史可等192人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梅腱等39人学术博士学位。授予学位人员名单经校园网公示后,上报备案并归档留存。

五、审定新增导师任职资格和导师招生资格

刘健汇报了2020年新增导师遴选和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的范围、条件、程序和结果情况。梁校长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明确人文社科类副教授申报博士生导师的年龄限制放宽到45岁及以下。同时,要求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对博士生导师的相关条件进行严格复核,以使之符合“合工大党发〔2018〕50号”“合工大政发〔2019〕76号”和“合工大政发〔2018〕102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并满足各学科博士生导师业务条件的要求。

特此纪要。

 

            合肥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