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一、经学校考核、推荐,省有关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隗智林、朱蓉蓉、李莉3人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谢媛媛同志具备副编审职务任职资格,桑媛媛同志具备副研究馆员职务任职资格,学校决定从2016年12月起聘任上述5位同志相应职务。
二、经审查,认定潘建华、解丽2人调入我校前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有效,学校决定从2016年11月起聘任潘建华同志副研究员职务,从2017年4月起聘任解丽同志医师职务。
合肥工业大学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