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18  字号:   【打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学校《关于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合肥工业大学班主任、班导师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2017年在岗,从事学生工作满1年以上的辅导员、班主任。评选12名“优秀辅导员”(其中本科生优秀辅导员10名,研究生优秀辅导员2名),10名“优秀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

    1.恪守爱国守法、敬业爱生、育人为本、终身学习、为人师表的职业守则,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决策和部署。

    2.热爱所承担的学生工作,认真学习有关知识和技能,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与较高的理论素养。

    3.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深入细致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努力运用多种载体,创新教育形式,提升教育效果,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

    4.认真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学风建设活动、文化素质教育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创新创业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和个性发展意识,切实为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做出实绩。

    5.扎实推进学生管理工作,在学生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中积极热情、细致周到、作风深入,所带班级在党团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宿舍建设、毕业生就业、心理健康教育、资助服务工作以及推进学生思想教育进网络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6.注重学生工作理论研究,结合新时期大学生思想特点和成长规律,积极探索学生思想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和政策水平,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

    2.热心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乐于奉献,工作作风扎实,年级辅导员和班级学生广泛认可。

    3.认真贯彻《合肥工业大学班主任工作实施细则》、《合肥工业大学班主任、班导师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精神,按照分年级班主任工作职责,在一年级注重开展专业思想教育、适应性教育和学业生涯规划教育;在二年级注重开展学习困难学生帮助与指导、科技创新意识培育和第二课堂活动指导;在三年级注重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指导、考研指导和就业意识培养;在四年级注重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职业道德教育、就业诚信教育和毕业离校教育等,取得较好成效。

    4.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新时期大学生思想特点和成长规律,积极探索班主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三、评选步骤

1.合肥校区以学院为单位,每个学院可推荐本科生辅导员1名、研究生辅导员1名、本科生班主任1名作为候选人。

2.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候选人申报材料、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等情况,对候选人进行评审,按照评选名额11.2评选出初步人选。

3.学校组织考察组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获奖人选。

    4.宣城校区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细则》《合肥工业大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细则》《合肥工业大学班主任、班导师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实施。

    5.学校发文表彰并予以奖励,充分发挥获奖者的榜样示范作用。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要把评选推荐工作作为推进学生工作和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学习先进典型的重要载体。

2.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推荐。

3.候选人须准备20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连同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表、优秀班主任候选人推荐表,于1229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综合科。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1218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2017年度优秀辅导员推荐表.doc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2017年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