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近期学校部分单位进行了行政办公用房的调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学校再次重申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办公用房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合肥工业大学公房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中的行政办公用房标准。门内实际使用面积:正处级18平方米、副处级12平方米、其他行政人员9平方米。
2.对不符合规定标准使用行政办公用房的单位须在元月15日前调整到位,调整方案由各单位自行决定。调整方案应采用置换、合并、分隔等方式进行,优先采用置换、合并方式,提倡集体办公。确实不能置换、合并的,按照“快、简、省、实用”的原则进行分隔。学校不安排专项经费,分隔改造方案需报总务部批准。
3.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行政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要高度重视,要以率先垂范的态度、坚决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元月中旬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行政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有不按规定标准使用行政办公用房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严格追责问责。
财务部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