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优秀学院团委书记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4  字号:   【打印

各基层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化共青团改革,突出育人目标,加速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创新发展,持续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激发基层共青团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履行好职责,做好党的助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优秀学院团委书记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学院团委书记(或团学工作主要负责人)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遵规守纪,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决策和部署;

2.热爱共青团工作,密切联系广大青年,竭诚为青年服务,工作作风扎实,主动作为,认真负责,勇于开拓进取,业绩突出;

3.在共青团思想引领、基层组织建设、实践育人、创新创业、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指导等方面成绩突出,具有鲜明特色,在全校具有示范性;

4.从事团学工作满1年及以上。

三、评选流程

1.符合条件的团委书记(团学工作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团委、党委择优推荐参评人选。校团委组织进行工作述职答辩,每人8分钟。

2.学校根据参评人选现实表现、工作业绩和述职等情况进行评审,最终评选10名“优秀学院团委书记(团学工作负责人)”。

3.公布表彰。

四、相关要求

1.各基层团委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优工作,以评优工作为契机,全面梳理本单位本年度共青团工作情况,总结成绩,寻找差距,积极探索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强化育人实效、加强团学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方式。

2.参评人选推荐表及相关事迹材料于19日前交至校团委(附件)。

述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芳芳,联系电话:62901064,邮箱:441353564@qq.com

地址:屯溪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21室。

  

  

共青团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814

    附件:2017年度优秀学院团委书记(团学工作负责人)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