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合肥校区废弃自行车清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8  字号:   【打印

校内师生员工:

为了美化校园环境,寒假前将对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废弃自行车进行清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废弃自行车的认定

长期停放,车身残破、落尘,车主体生锈,车胎无气的自行车视为废弃自行车。

二、注意事项

请大家于18-114日期间自行清理,并将自行车有序停放至非机动车停车位。对于需要修理、以后还将使用的自行车,请在车把上用胶带粘贴明显的标记,注明“在用”。我办将于115日开始对废弃自行车进行清理。

请大家相互转告,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校务部保卫办公室

2018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