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省级Ⅲ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皖教秘[2018]52号),1月16日至18日安徽省合肥等15市将出现大气持续重污染过程,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并采取应对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幼儿园、附属中学和大学各校区停止学生户外活动和体育课(落实单位:幼儿园、附属中学,学工部、体育部、各学院,宣城校区管委会、各系);
2.加强校园和室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消毒工作(落实单位:总务部、宣城校区管委会);
3.积极开展健康防护和安全防范教育,提醒师生尤其是患有心脑血管、呼吸道疾病、特异体质的学生留在室内,停止户外活动;督促学生尽量减少外出,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落实单位:幼儿园、附属中学,学工部、校医院、宣城校区管委会)。户外工作人员减少户外工作时间并采取防护措施(落实单位:资产经营公司、总务部、保卫部、宣城校区管委会)。
4.对学校交通班车开展安全检查,确保行车安全(落实单位:资产经营公司)。
5.校内在建工程的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减少施工扬尘污染(落实单位:总务部)。
各单位要强化值班应急工作,确保联络畅通。进一步加强学习应急情况处置程序,扎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应立即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校务部党政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