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纪律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2-26  字号:   【打印

各招生单位、各有关人员: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严肃工作纪律,杜绝不正之风,公平、公正开展复试工作。经研究,现就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1.命题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承诺》,不得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一经发现或被举报,并经查属实,严肃处理。

2.复试专家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进行任何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活动,一经发现或被举报,并经查属实,取消专家资格,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3.各招生单位、有关工作人员要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健全。对于工作不力并给学校复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要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的责任。

4.教职工亲属参加复试时,应主动申请回避或被告之回避。

5.校纪委监察处对复试工作全程监督,受理有关复试工作的信访举报,并按规定严肃查处。

  

纪委监察处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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