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0  字号:   【打印

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8126号)(附件1),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相关单位认真研读《2018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附件2),凝练、梳理本单位的相关教学成果,做好2018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推荐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各单位要将通知要求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参与,并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表现过硬。

3.各单位可以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有关申报条件、时间节点,先行准备成果申报材料。具体的报送要求待安徽省教育厅发文后,再行通知。

  

  

教务部

2018320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2018]126号.pdf

    附件2:2018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