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包河区地方税务局的紧急通知,我校仍有部分老师尚未完成年所得额12万及以上申报,请务必于2018年3月31日前自行完成申报事宜。请各位老师认真对待,如不按时申报或不如实申报,税务局有权依据《税收管理办法》规定责令纳税人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另,两处及以上收入的老师,请于每月15日前自行前往包河区地方税务局税务大厅或者用“安徽地税”手机APP自行申报两处所得,缴纳相应税款,逾期需缴纳滞纳金。
财务部会计服务中心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