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校区2018届本科毕业生体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3  字号:   【打印

各学院、全体2018届毕业生同学:

    按教育部和卫健委有关规定,学校应在派遣前对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表将放入本人的档案中。毕业生体检工作是毕业生离校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做好本次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8年5月8—10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二、体检顺序

体检时间

体检地点

学院

58日上午

屯溪路校区医院

材料学院、电气学院、汽交学院

58下午

屯溪路校区医院

机械学院、化工学院、管理学院

59上午

屯溪路校区医院

土木学院、仪器学院、资环学院

510上午

翡翠湖校区医院

电物学院(含微电子学院)、食品学院、计算机学院

外国语学院、数学学院

5月10下午

翡翠湖校区医院

建艺学院、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软件学院

生医学院、文法学院

    三、体检流程

    ① 体检时以班级为单位集中于57至体检日期间到校医院门诊收费处缴费(25/人)、领体检表。→②同学填好体检表、检查单个人资料、贴上近期照一张(12寸)参加体检→③体检项目完成后到体检审表处、合格者盖章体检表交所在学院

    四、温馨提示

    1.体检表请各班长在体检前一天负责发给每位同学,并告知同学贴上照片,在体检表、化验单上填写个人信息后参加体检。

    2.胸透时不能佩带金属、玉石等首饰,不能穿着带有金属纽扣和发荧光的上衣。

    3.体检前期,若饮酒、熬夜、剧烈运动、服用某些药物或患某些疾病等都可能使谷丙转氨酶升高,空腹抽血检测肝功能值准确性高。

    4.毕业体检是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进行的健康体检,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按时体检,全体毕业生应认真对待,届时请各班长带队,按指定时间和检测顺序检查。

    5.毕业生不得无故不参加体检,不得找人代查,不得私自涂改或填写检测内容,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6.体检表请妥善保管,切勿折损或遗失。按照校医院统一安排的日期、时间参加体检,逾期不再组织毕业生体检。

    7.国防生因有特殊要求,可不参加本次体检。

  

校医院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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