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翡翠湖校区燃油助力车、无牌无证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2  字号:   【打印

广大师生员工:

    根据《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保障校园交通安全,经研究决定,自2018625日起,对翡翠湖校区燃油助力车及无牌无证摩托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禁止燃油助力车及无牌无证摩托车驶入翡翠湖校区。

二、证照齐全的摩托车需在626日前至保卫部翡翠湖校区综合楼北楼334室办理入校手续。

三、保卫部将配合辖区交警部门持续对校内燃油助力车、无牌无证摩托车进行整治,对驾驶人员依法处理。

四、对校区内有违停、超速等违规行为的车辆,将谢绝入校。

  

保卫部

201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