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各教师党支部: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各学院党委对照通知要求和《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附件2),可择优推荐申报1个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填写《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附件3),于7月9日(周一)前报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宋之帅 62901032; 邮箱:zzb@hfut.edu.cn。
中共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8年6月28日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