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城市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2018〕5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每年12月份将工作落实情况报校党委组织部。
中共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8年7月4日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城市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皖教工委[2018]5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