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18年暑期是教育部党组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阶段,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和学校校历安排,现将2018年暑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暑期安排
1.学生暑期时间
2018年7月16日至9月2日。
2.开学日期
2018级本科生8月23-24日报到,8月25-26日入学教育,8月27日至9月9日军训,9月10日正式上课。
2018级研究生8月27-28日报到,9月3日正式上课。
其余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定于9月1-2日到校注册,9月3日正式上课。
3.学生离校工作安排
各二级党委要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安排好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相关巡视整改工作,严格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暑期开始前,各教学实体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要结合暑期特点和学生实际,对全体学生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溺水、防诈骗、防事故的安全常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各教学实体要安排好学生实习实践活动。研究生原则上暑期放假两周,时间由导师视实际情况而定;研究生的暑期科研实践活动须与学校立项项目相关,具体由导师安排。鼓励各教学实体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培养活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和各教学实体要组织好学生往返学校的车船票预购工作,安排好留校学生特别是西部地区、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的暑期勤工助学工作,安排好学生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各相关部门要安排好暑期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
附属中学、学前教育服务中心要加强中小学生、幼儿注意暑期外出游玩、游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二、教职工暑期工作安排
7月16日至9月2日,各单位要根据学校党委部署要求抓好本单位巡视整改工作,严格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要安排好教职工轮休与值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每天须安排一位领导班子成员带班。强化值班岗位责任,确保联络畅通,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应立即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教务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各教学单位要在暑期做好招生、新生报到和军训等工作,确保开学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产业单位、后勤部门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暑期轮休时间和值班工作。
三、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校务部、教务部、研究生院、总务部、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和防范校园治安安全、防火安全、实验室安全、饮用水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雨季防汛等,对存在的隐患,认真整改,确保校园安全。
四、合肥校区暑期交通班车安排另行通知。
五、宣城校区暑期安排由宣城校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于7月11日(星期三)前将值班表上传到电子值班系统。
校 务 部
2018年7月8日
附:
(1)报修电话
屯溪路校区
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区报修电话:62901200
24小时室外、职工住宅公共部分水电抢修电话:62901266
翡翠湖校区
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区报修电话:63831107
24小时室外水电抢修电话:63831130
PC端报修网址链接:?xml:namespace>
也可以通过手机微信端搜索“合肥工业大学微后勤”公众号,进行微信报修。
(2)保卫办公室值班电话
屯溪路校区:62901110六安路校区:62900110
翡翠湖校区:63831110
(3)下学期初作息时间安排
屯溪路校区校、院机关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翡翠湖校区校、院机关工作时间:
上午8:10—12:10,下午14:00—17:30;
教学作息时间按教务部通知安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