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峰同志任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免去其经济学院党委书记职务,免去江擒虎同志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李金华同志任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免去其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姚日生同志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夏富生同志任工会副主席,免去其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罗美红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免去其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孙彩霞同志任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免去其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职务;
聘任丁立健为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院长;
聘任徐宝才为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院长;
聘任刘健为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副院长,免去其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院长职务;
聘任郑志为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副院长,免去其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聘任孙彩霞为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副院长(兼),免去其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兼)职务;
免去魏兆军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赵江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行政副院长职务;
免去张洪斌、查学强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
聘任罗美红为外国语学院副院长(兼),免去夏富生外国语学院副院长(兼)职务,免去罗美红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副院长(兼)职务;
同意任伟新辞去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