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10-27  字号:   【打印

合肥工业大学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55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目录标准与信息内容规范的通知》(皖教秘[2014]24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43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为了更好地服务师生和社会公众,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由信息公开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91起至2014831止。

一、信息公开概述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紧紧围绕教育部决策部署和学校中心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拓展公开的范围、渠道和方式,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学校各二级单位的工作职责,制定《合肥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和《合肥工业大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扎实推进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3-2014学年,全校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近9917条,发行《合肥工大报》29期。其中通过新闻文化网主动公开信息2019条,通过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141条,通过教育行政办公系统主动公开信息415条,通过学校各二级单位公开信息5890条,通过学校微博公开信1452条,召开合肥工业大学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和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专题通报会1次。

2.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与责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和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要求,学校对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改版,以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为公开目录的新版信息公开网于9月底正式运行,并根据合肥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和大部制改革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合肥工业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1)校务部及所属有关办公室、中心负责公开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等基本情况;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人员招聘信息、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情况、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等信息;

2)教务部及所属有关办公室、中心负责公开学籍管理办法;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

3)研究生院及所属有关办公室、中心负责公开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等信息;

4)财务部及所属有关办公室、中心负责公开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等信息。

5)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公开校办企业资产等信息;

6)科学技术研究院及所属有关办公室负责公开学校科研管理政策科研项目、成果等信息。

7)国际事务部负责公开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等信息。

8)学生工作部负责公开学生奖学金、学费减免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信息。

9)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公开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信息;

10)工会负责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等信息;

11)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公开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等信息。

12)组织部负责公开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校内干部任免;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等信息。

13)宣城校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负责公开宣城校区信息等信息。

3.主动公开信息形式

目前,学校信息公开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校园网络,这是信息公开的最主要形式。校园网络公开分四个类型:信息公开网、新闻文化网、办公系统和学校二级单位网页。信息公开网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是对学校所产生的信息予以公开的基本方式,面向全社会公开学校的概况、规章制度、机构设置与调整、发展规划与工作计划、干部人事调整等信息。新闻文化网主要由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负责,通过设立《通知公告》、《学校一周会议活动安排》、《工大要闻招标采购》、《报告讲座》、《媒体工大》、《工大微博》、《视频新闻》、《图片新闻》、《合肥工大报(电子版)》等十多个子栏目,全方位、多渠道、广视角公开学校信息。学校办公系统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目前做到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全覆盖,使用人数包括科级和八级职员以上干部约600余人;除涉密文件和校外来文外,学校和部门文件都在教育行政办公系统予以公开;目前学校正在进行开发试用新版办公自动化系统。学校二级单位网页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和直附属所产生宜公开的信息。第二种形式是召开各类通报传达会议。目前学校建立了党务工作例会、行政工作例会、校情通报会、督查督办工作会议、征求意见座谈会、教代会提案交办会、新闻发布会、校长信箱、校领导接待日等多种会议通报制度与信息公开形式。20139月以来,学校召开党务工作例会、行政工作例会、新闻发布会、教代会提案承办会,《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章程》离退休教职工、民主党派负责人、中青年教师、教授代表、行政管理干部等各类征求意见座谈会以及走访现场办公等共计30余场次。第三种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纸质文件和材料。目前,由宣传部负责编辑、编印的《合肥工大报(旬刊)》、《工大概览》(每年度一版);档案馆负责编辑的《合肥工业大学年鉴》;校友会编辑的《工大校友通讯》;各有关部门编印的科研、教学、学科、学位等简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校内广播、电视等校内媒体以及《校长信箱》、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设施发布的相关信息。

4. 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在关系到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以及直接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上,除国家规定保密以及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做到了及时全部公开,积极回应师生和社会关切。

1)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构成情况,学校教育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等都在财务部网页予以公开。学校编制预算过程中,及时告知预算内容安排和分配原则,积极进行面对面沟通,预算方案提交校常委会审议批准执行。在每年教代会上,由财务负责人向大会汇报当年的财务收支状况;同时通过校情通报会、行政工作例会等形式,每月通报一次财务运行状况和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在教育部预算、决算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及时主动地向社会主动公开财务信息,包括:高等学校收支预算总表、高等学校收入预算表、高等学校支出预算表、高等学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高等学校收支预算总表、高等学校收入决算表、高等学校支出决算表、高等学校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学校严格执行《合肥工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实施办法》,按限额进行公开招标和按实施细则对招标限额以下的采购项目实施相应的采购,选派相关专家进行评标定标。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按续表自行采购执行,并填制《合肥工业大学集中采购申请表》。建立招投标项目库和专家库,在校园网《招标采购》栏目及时发布招标采购信息,公布招标结果。

3)招生信息公开。严格贯彻落实“阳光工程”关于招生信息“六公开”政策要求,及时、准确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以及学校网站向考生公布或提供查询有关录取政策、录取状态、录取结果等信息。做好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考生的公示工作。开通咨询热线和招生信箱,开展招生宣传,介绍包括继续教育在内的学习形式、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学生管理、教学、收费、奖励等详细情况。拟定各个专业研究生招生计划,发布招生简章,制定招生复试实施办法和硕博连读生遴选实施办法,做到招生录取信息全面公开。

4)干部人事信息公开。学校实施大部制改革后,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直(附)属单位工作职责和岗位设置制定实施《合肥工业大学机关、直(附)属单位三定工作实施意见》、《合肥工业大学机关各部门工作职责》等。严格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暂行规定》、《合肥工业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合肥工业大学综合性管理机构设置、调整及运行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学校中层干部任免调整,按程序公布相关信息,发布任前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合肥工业大学已在《合肥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和《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有关要求。在2013-2014学年中没有收到相关书面依申请公开信息。

各单位受理部分信息公开当面口头咨询、招生部门受理大量电话招生咨询、财务部门受理大量招标采购信息咨询等,各类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学生招生就业、收费、管理、招标采购、教职工社会保障、医疗保险、住房和工资银行代发等内容,在学校受理的各类咨询和申请中,都给予明确回复。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不定期组织师生代表通过座谈等形式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公开形式、公开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学校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普遍认可和高度评价。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3-2014学年度,学校没有收到信息公开工作的任何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继续深入推进工作的同时,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信息公开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仍需加强,应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的形式;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不断探索和完善。针对以上问题,今后信息公开工作有以下初步打算:

一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构建统一公开平台要求,继续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设,统一公布清单各项内容,建立即时公开制度,加强公开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真实及时。

二是继续加强新闻文化网、办公系统等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建设和管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每年编制学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三是进一步督促各二级单位全部开通网页,及时更新网页内容,积极推进二级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按照教育部要求,加大学校财务预算、重大项目、工程建设、招生信息、收费信息等领域的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和师生关切。

五是统筹学校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的关系,全面推行校务公开,积极稳妥推进党务公开。

合肥工业大学
2014年10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