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67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更好地服务师生和社会公众,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由信息公开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9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合肥工业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hfut.edu.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551-62901069)。
一、信息公开概述
2016-2017学年,学校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加强督查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保障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构建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学校紧紧围绕教育部决策部署和学校中心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拓展公开的范围、渠道和方式,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学校各二级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合肥工业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进行信息公开评比表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持续、有效进行。
2.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实际,建立健全《合肥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和《合肥工业大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内容。
3.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学校信息公开网包括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开目录、规章制度、依申请公开、受理与监督、信息查询等多个栏目。通过网站内容和相关链接,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可以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制度及内容进行高效、便捷的了解和查询。为适应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和扩展师生员工、社会公众获取消息的渠道,学校构建了以学校主页为基础,新闻文化网为主要手段,结合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全新综合信息发布渠道,更广泛的推动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6-2017学年,全校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15068条,发行《合肥工大报》30期。其中通过新闻文化网主动公开信息4209条(其中通知公告1025条、工大要闻551条、报告讲座647条、综合新闻709条、多彩校园799条、教学科研39条、合作交流110条、媒体工大221条、视频新闻108条),通过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121条,通过学校办公系统主动公开信息524条,通过学校各二级单位公开信息3654条,通过学校微博公开信息6158条,通过学校微信公开信息372条。
2.信息公开专栏《清单》所列事项公开情况
(1)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http://xxgk.hfut.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8)对标是否有清单公开情况
学校简介,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信息公开网基本信息栏目对外公开。
(2)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http://xxgk.hfut.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9)
在招生过程中,严格贯彻落实“阳光工程”关于招生信息“十公开”政策要求,加强全过程、全方位信息公开。通过校领导走访、媒体报导、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向考生及家长宣传学校招生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以及学校网站及时、准确的向考生公布或提供查询有关录取政策、录取状态、录取结果等信息。做好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考生的公示工作。开通咨询热线和招生信箱,开展招生宣传,介绍包括继续教育在内的学习形式、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学生管理、教学、收费、奖励等详细情况。拟定各个专业研究生招生计划,发布招生简章,制定招生复试实施办法和硕博连读生遴选实施办法,做到招生录取信息全面公开。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http://xxgk.hfut.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10)
财务及收费信息公开。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构成情况,学校教育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等都在财务部网页予以公开。学校编制预算过程中,及时告知预算内容安排和分配原则,积极进行面对面沟通,预算方案提交校常委会审议批准执行。在每年教代会上,由学校总会计师向大会汇报当年的财务收支状况;同时通过校情通报会、行政工作例会等形式,每月通报一次财务运行状况和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在教育部预算、决算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及时主动地向社会主动公开高等学校收支预算总表、高等学校收入预算表、高等学校支出预算表、高等学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高等学校收支预算总表、高等学校收入决算表、高等学校支出决算表、高等学校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财务信息。
资产及招投标信息公开。学校校办企业由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管理,学校严格执行《合肥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全资及控股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办法(暂行)》和《合肥工业大学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等实施办法,相关文件信息都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对外公开。招投标学校严格执行《合肥工业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稿)》,按限额进行公开招标和按实施细则对招标限额以下的采购项目实施相应的采购,选派相关专家进行评标定标。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按续表自行采购执行,并填制《合肥工业大学集中采购申请表》。建立招投标项目库和专家库,在校园网《招标采购》栏目及时发布招标采购信息,公布招标结果。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http://xxgk.hfut.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11)
学校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直(附)属单位工作职责和岗位设置,制定实施《合肥工业大学机关各部门工作职责》、《合肥工业大学人才聘用工作实施办法》、《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人才补充暂行办法》等。落实中央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制定《合肥工业大学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印发《合肥工业大学处级领导干部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试行)》、《合肥工业大学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管理规定。严格贯彻落实《合肥工业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暂行办法》、《关于“合肥工业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合肥工业大学中层机构及中层领导干部岗位职数调整设置方案》《合肥工业大学2016年选拔、竞聘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学校中层干部任免调整,按程序公布相关信息,发布任前公示。公开招聘人员公示情况也在人事部网站予以公开。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http://xxgk.hfut.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12)
按照《清单》要求,学校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目录中的教学管理公开事项。均在教务部及下属各办公室网站和学校信息公开网对社会公布。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http://xxgk.hfut.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13)
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和学生申诉办法等四项均通过办公系统、《新生入学手册》、QQ工作群、部门网站和学校信息公开网对外公布。
(7)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
(http://xxgk.hfut.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14)
主要包括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机制、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三项。学校开通了《合肥工业大学学风建设专题》网站(http://news.hfut.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53),制定了学术规范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相关制度,均在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和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
(8)学位、学科信息公开情况
(http://xxgk.hfut.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15)
主要包括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变更情况五项。均通过学校学位管理办公室网站、学科建设办公室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对社会公布。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情况
(http://xxgk.hfut.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17)
主要包括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来华留学生管理规定两项。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2014年下半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审批结果的通知》(教外办学函[2015]10号),同意批准合肥工业大学与美国克拉克大学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核定的《中外合作办学信息表》的要求执行相关办学项目,加强对合作办学的管理,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来华留学生管理规定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对社会公开。
(10)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http://xxgk.hfut.edu.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19)
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已在信息公开网对社会公开。
3.主动公开信息形式
(1)校园网络公开,这是信息公开的最主要形式。校园网络公开分四个类型:信息公开网、新闻文化网、办公系统和学校二级单位网页。信息公开网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是对学校所产生的信息予以公开的基本方式,面向全社会公开学校的概况、规章制度、机构设置与调整、发展规划与工作计划、干部人事调整等信息。新闻文化网主要由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负责,通过设立《通知公告》、《学校一周会议活动安排》、《工大要闻》、《招标采购》、《报告讲座》、《媒体工大》、《工大微博》、《视频新闻》、《图片新闻》、《合肥工大报(电子版)》等十多个子栏目,全方位、多渠道、广视角公开学校信息。学校办公系统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目前做到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全覆盖,使用人员覆盖所有在职教职工,共约3200余人;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党委常委会纪要、党委全委会纪要和校长办公会纪要通过学校办公系统面向全校公开,确保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有章可循、公开透明。除涉密文件和校外来文外,学校和部门文件都在新版办公自动化系统予以公开。学校二级单位网页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和直附属单位所产生宜公开的信息。
(2)召开各类通报传达会议。目前学校建立了党务工作例会、行政工作例会、人事工作例会、校情通报会、督查督办工作会议、征求意见座谈会、教代会提案交办会、新闻发布会、校长信箱、校领导接待日等多种会议通报制度与信息公开形式。2016年9月以来,学校召开党务工作例会、行政工作例会、人事工作例会、各类工作协调会、新闻发布会、教代会提案承办会,离退休教职工、民主党派负责人、中青年教师、教授代表、行政管理干部等各类征求意见座谈会以及走访现场办公等共计80余场次。
(3)纸质文件和材料公开。目前,由宣传部负责编辑、编印的《合肥工大报(旬刊)》、《工大概览》(每年度一版);档案馆负责编辑的《合肥工业大学年鉴》;校友会编辑的《工大校友通讯》;各有关部门编印的科研、教学、学科、学位等简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校内广播、电视等校内媒体以及《校长信箱》、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场所、设施发布的相关信息。
(4)通过微博、微信等移动新媒体公开。2014年4月合肥工业大学官方微博、微信正式规范化运营后,累计粉丝量14万余人,已成为校内师生、毕业校友、社会公众了解学校信息的重要源头和载体,有力地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合肥工业大学已在《合肥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和《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有关要求。2016-2017学年学校未收到书面信息公开申请。
各单位受理部分信息公开当面口头咨询、招生部门受理大量电话招生咨询、财务部门受理大量招标采购信息咨询等,各类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学生招生就业、收费、管理、招标采购、教职工社会保障、医疗保险、住房和工资银行代发等内容,在学校受理的各类咨询和申请中,都给予明确回复。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设立受理与监督栏目和意见箱栏目,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布办公电话及邮箱,认真接受监督并听取意见。学校不定期组织师生代表通过座谈等形式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公开形式、公开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学校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普遍认可和高度评价。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6-2017学年度,学校未收到信息公开工作的任何举报、复议和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2017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各项部署,在继续深入推进工作的同时,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单位由于人员岗位变动,还需要尽快熟悉工作规范和要求;部分二级单位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还需要进一步的拓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如下:
1.深入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继续督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清单》中的内容。严格对照《清单》的50条,逐条梳理需要补充的内容。
2.加强信息公开队伍的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学校各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人员主动公开意识,及时更新网页内容,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3.持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面对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新期待、新要求,积极探索更加便利的公开方式,不断拓展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发布形式。
4.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按照教育部要求,加大学校财务预算、重大项目、工程建设、招生信息、收费信息等领域的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和师生关切。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6-2017学年,学校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序号 | 清单事项(按住Ctrl并单击访问链接) |
1 | 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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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