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精神,结合《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管理办法》要求,研究生院修改制订了《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已经2017年7月5日研究生院第4次院务会议研究通过,请遵照执行。
附件:《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7月5日
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