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优秀大学生的先进典型,推广他们成长成才的先进经验,培育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创建优良的校风、学风和积极进取、健康和谐、团结互助的校园文化,更好地为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三、四年级在校大学生。
二、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关心国家大事,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志存高远,信念坚定,具有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远大理想和伟大抱负。
(2)热爱祖国,服务同学,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促进学校和社会稳定。
(3)能够弘扬传统美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仪表整洁,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
(4)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敬廉崇洁,公道正派;弘扬正气,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5)诚实守信,严于律己,无不良记录。
(6)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
(7)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
2、学习好,综合素质高,能力强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风严谨。
(2)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学习成绩优秀,或创新、创业能力较强,成绩突出。
(4)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
(5)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6)有较强社会活动能力和交际能力,在同学们中有一定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3、身心素质好
(1)心理健康,乐观进取,有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
(2)人际关系良好,与室友、同学、老师关系融洽。
(3)积极锻炼身体和参加健康的娱乐活动。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考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
(2)受过校、院处分者。
三、评选办法
1、个人申请,填写申报材料。材料包括:
(1)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介绍;
(2)个人成长成才的心得体会。
2、班级推荐,由学院提出候选人并报学工部评选。
3、学工部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评选。
4、报学校审批表彰。
四、表彰
召开年度十佳大学生表彰大会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