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9  字号:   【打印

校内各单位:

    为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1795号)的相关要求,学校成立“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任:陈鸿海

    成员:由校务部、学生工作处、教务部、研究生院、校团委、学术委员会、宣城校区管委会、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等职能部门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共同组成。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务部发展规划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校务部发展规划办公室主任兼任。

二、工作职责

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合肥工业大学

201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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