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合肥工业大学诉讼与仲裁事务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1月25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合肥工业大学诉讼与仲裁事务管理办法》.docx
合肥工业大学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