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合肥工业大学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20年3月12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合肥工业大学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docx
合肥工业大学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