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网上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14-10-21  字号:   【打印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网上竞价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本着先行先试、逐步扩大、精简流程、高效规范的原则,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网上竞价采购首批适用范围:零星采购的电子设备(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服务器、工作站、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扫描仪、传真机、移动存储设备)、仪器仪表(照相机、摄像机、投影设备)、印刷机械(复印机)。

用户申购上述仪器设备,免填《合肥工业大学集中采购申请表》。

二、申购流程

1、用户使用全校统一身份认证的NetID和密码,登录合肥工业大学仪器设备竞价网(http://sysjdb.hfut.edu.cn/cgxt),填写申购单并提交(其中“*”号为必填项)。

2、实验室与基地建设办公室发布管理员审核相关内容,统一打印用户采购“经费落实情况表”,送财务管理办公室。

3、财务管理办公室及时审核,并将“经费落实情况表”回送实验室与基地建设办公室。

4、审核通过的申购单,发布管理员公布采购信息;审核未通过的申购单,发布管理员退回用户重新提交。

5、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价,竞价截止后由用户初选供应商。如果用户选择非最低报价的供应商,须详细填写选择理由。

6、对于最低价成交的申购单,一审管理员直接审批通过;对于非最低价成交的申购单,在一审管理员与用户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提交二审管理员裁定执行。

7、审批通过的申购单,用户与供应商确定送货相关事宜。

8、用户收货并验收合格后,需在竞价系统中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并打印成交申购单,按仪器设备入账相关规定办理报账手续。

三、本实施细则由实验室与基地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